
陶卫网讯 9月29日,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陶瓷企业未完成整改的窑炉生产线和干燥塔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9月30日起,对全市部分陶瓷企业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窑炉生产线和干燥塔实施停产整治。停产整治的对象主要为当阳的8家陶企。
通知中要求,当阳市环保局负责督促相关陶瓷企业于9月30日凌晨前对窑炉生产线和干燥塔实施停产整治;要求当阳市经信局及相关镇(办事处)负责安排专人加强对陶瓷企业停产整治期间的监管巡查,督促企业加快落实整治事项,对巡查发现仍在生产的企业,要求其立即停产,并及时上报;要求当阳市安监局、市公安局负责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陶瓷企业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行为;要求市供电公司负责对未按要求停产整治的陶瓷企业实施限电、停电。
(责任编辑/唐永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