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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保】淄博三陶企被查处 临沂48家陶企将实行错峰生产
来源 : 陶卫网     阅读 : 15084    作者 : 佚名    2016-10-31

随着环保部赴山东等20个省份督查九大类违法问题以来,各省份十分重视环保工作。近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就通过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条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了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约谈、暂停审批、挂牌督办、错峰生产、生态补偿、相邻地区环评征求意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有奖举报制度等,并增加了未批先建、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等行为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形。这就意味着从11月1日起山东违规排污企业可依法被关停。可见,对于山东所属地区的陶瓷企业而言,环保压力与日俱增。

淄博:两陶企不履行处罚被通报一陶企乱排污水被查处

10月25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新闻办、淄博市文明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玉祥对10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通报。其中,未按期履行处罚决定且约谈后仍不履行的建陶企业有两家,分别是淄博张店埠光建陶厂和淄博宏图建陶有限公司。

此外,日前淄博又有当地民众反映泰晟陶瓷乱排污水。经查,该企业全称为淄博硅元泰晟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昆仑镇西龙角村,项目为年产1000吨氧化铝制品和年产1400吨氮化硅粉体,2011年12月6日经淄博市环保局审批办理环保手续,2012年5月5日项目通过试生产批复,2012年12月4日通过验收允许生产。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发现生活污水因管道堵塞造成外溢,流入隔壁厂区内。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淄川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对生活污水管道进行疏通和清理,不得外排。

“通过近两年实践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按照环保法要求在加强环境管理、严控污染源排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个别企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严格、超标排污、拖欠排污费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淄博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玉祥表示,根据环保法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下一步,淄博市环保局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临沂:48家陶企将实行错峰生产污染负荷削减25%以上

据《山东新闻》报道,山东临沂市近日发布了《重点行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错峰时间为11月1号至次年2月28号,临沂产区共有48家陶瓷企业出现在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名单中。错峰生产期间,污染负荷削减25%以上。

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包括建陶、页岩砖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据了解,限产企业名单(部分)显示,罗庄街道、傅庄街道、册山街道等48家建陶企业无一例外。

行业企业错峰生产的总体时间安排为:今年11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对于国家或省有明确错峰生产要求的行业,错峰生产时间同时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而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错峰时间是否提前或延迟,但时长应不短于全市总体要求。据了解,10月15日前,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将报临沂市大气办备案。

(责任编辑/唐永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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