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卫网讯 山东淄博、临沂环保放大招!淄博市环保局表示将加强行政执法,一年内发现2次环境违法行为,全年不得恢复生产;而临沂则开展2017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并要求在10月31日前确定2018—2020年临沂“退城进园”企业名单。
淄博:一年两次环境违法行为,全年不得恢复生产
近日,淄博市环保局对外表示,为确保全面完成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二期行动计划和淄博市年初制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将加强行政执法。其中,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由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统一顶格处罚。一年内发现2次环境违法行为的,全年不得恢复生产。
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牵头,各区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四级网格体系。同时,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制定各区县网格化监管考核细则和打分排名办法,每月5日前,对各区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进行督查、排名、通报。
此外,全市开展交叉执法。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牵头组织各区县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重点为各区县重点排污企业、2016和2017年开展综合整治的重点行业、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企业等。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统一顶格处罚。一年内发现2次环境违法行为的,全年不得恢复生产。
加强在线联动,淄博市环境监控中心牵头,与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商,形成监控数据的有效无缝对接制度。对经审核有效的在线数据超标企业,每日交由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实施行政处罚,连续超标的实行按日连续处罚。
自3月1日起,继续实行领导带班夜查制度,由市局县级领导干部带队每晚组织开展夜查,重点检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企业、工地等项目或点位,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淄博市环保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针对大气环境质量执法的专项行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保障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临沂:10月31日前,最新建陶“退城进园”名单将出炉
3月23日,山东临沂市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推进大会召开。会上,临沂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充分肯定了2016年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在2017年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将从五大方面进行突破。要始终保持铁腕治霾的高压态势,深度治理工业污染。2017年10月31日前,制定2018-2020年“退城进园”方案,明确“退城进园”企业名单,将“焦化、玻璃、化工、钢铁、钢管、建材、铸造”等高污染产能退出主城区。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年度“退城进园”任务,完成城市建成区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城区钢铁、建陶等产业退出产能占比达到60%。10月31日前,全面关闭搬迁新外环线内页岩砖企业。
此前,2015年7月,临沂市人民政府下发《临沂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其中指出中心城区内不再新上建陶等重污染项目,现有企业依法逐步实施关停、转产和搬迁。并列出关停搬迁时间表,即2015年底前,搬迁罗庄区南外环以北的建陶企业,2016年底前,搬迁150万平方米以下普通地板砖和内墙砖生产线,2017年底前搬迁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建陶企业。2020年底前,力争所有建陶企业迁出中心城区。根据要求,2015年临沂需搬迁15家,2016年需搬迁11家,2017年则要搬迁16家。
(责任编辑/唐永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