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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整改】江西萍乡、宜春、丰城、上高、景德镇等地列整改时间表
来源 : 陶卫网     阅读 : 13152    作者 : 佚名    2017-05-15

陶卫网讯  4月27日起,河南、江西等8省(区)政府先后公开了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31万字的整改方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均提出整改要求,其中包括一大批热点难点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其中,江西省的整改方案中针对江西部分地区的陶瓷行业或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据悉,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6年11月17日,督察组向江西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移交了《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为切实抓好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有关通知要求,江西省制定了《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中分别对萍乡、宜春、宜丰、上高、景德镇等地的陶瓷行业或相关企业提出了整改目标和时间表。

萍乡:2017年底前,淘汰陶瓷行业的一段式煤气发生炉

针对“萍乡市对湘东区陶瓷行业实施规范化整治。”的整改目标,整改方案提出2017年底完成,整改措施:

1、2016年底前,完成对正大陶瓷、百纳陶瓷的辊道窑及喷雾塔脱硫除尘设施的提升改造,完成国微陶瓷、欧美嘉陶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2、2017年6月底前,对陶瓷生产企业进行一次环保专项整治;对环保设施不到位、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

3、2017年10月底前,接通湘东镇、下埠镇、腊市镇未集中供气地区的天然气;2017年底前,淘汰陶瓷行业的一段式煤气发生炉。

4、2016年底前,完成对陶瓷产业基地范围内的煤焦油、酚水、脱硫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的产出、销售、运输、回收处理情况登记备案。

5、2017年6月底前,完成陶瓷产业基地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排污管网建设。


宜春:中心城区所有瓷土矿山开采企业达到环保要求后方能复产

针对“宜春市2016年上半年 PM10浓度比去年同期升高35%,上升幅度在全国338个城市中位居前列,但尚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的问题,方案的整改目标为:彻底扭转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的局面,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好转。整改方案中提出,2016年底前,开展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周边所有瓷土等企业扬尘整治。责令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令中心城区周边所有瓷土等矿山开采企业停产整治,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直至达到环保要求后方能恢复生产。取缔未经批准设置及整改不到位的砂石堆场、瓷土转运场。


丰城市和上高县陶瓷生产企业:2017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

针对“对丰城和上高陶瓷生产行业实施规范化整治。”的整改目标,提出2017年7月底完成整改,整改措施:

1、开展排查。丰城市和上高县对陶瓷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核查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

2、落实整改。对存在问题企业,逐项查漏补缺,逐一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实施跟踪管理,定期通报整改情况。

3、强化监管。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措施,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复审工作,提升企业清洁化生产水平。


景德镇开门子陶瓷化工集团: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针对“景德镇开门子陶瓷化工集团废水、废气多次超标,但景德镇市环境保护部门没有处罚到位,督察期间该公司仍在超标排放废水。”的问题,整改方案中提出2017年6月底完成整改,整改措施:

1、已对该企业下达了按日计罚的处罚决定书。

2、督促该企业加强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废气、废水超标排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责成该企业对焦炉生产线安装脱硫脱硝装置,完成废水治理设施改造,实现外排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责任编辑/唐永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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