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卫网讯 淄博市环保局日前发布信息, 已于近日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对全市18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据悉,名单中有3家建陶企业:淄博天佳建陶有限公司、淄博恒岳建陶厂、淄博嵩岳建陶有限公司。这3家陶企都属于张店区,也在张店区12家就地提升改造陶企名单之中。
5月17日,淄博市环保局召开了2017年度全市清洁生产审核业务工作会议
据了解,清洁生产审核是指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进而选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算及符合环境保护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清洁生产审核能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从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名单部分截图
根据《通知》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6月15日前,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7月15日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8月15日前摸清企业现状,从企业生产全过程初步提出可提高和改善的环节,报区县环保局。10月15日前完成清洁生产方案的筛选和确定,报区县环保局。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后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经区县环保局初审后报市环保局,同时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审核结果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对未按规定公布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在审核中弄虚作假、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应依法处理。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在审核中弄虚作假的、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必须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唐永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