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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佛山每辆次超限超载货车可罚源头单位2万元
来源 : 陶卫网     阅读 : 24416    作者 : 佚名    2017-07-04

陶卫网讯  去年9月超限超载新规实行后,各地运输成本上升,从而引发瓷砖的涨价潮。陶卫网记者了解到,广东省首部治超地方性法规《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每辆次超限超载货车可罚源头单位2万元。以往超载只罚司机,现在新规实施后就意味着,一旦运输货车超限超载被查,货运源头单位也将可能被处罚。

条例指出,佛山将在辖区内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等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按照全市治超系统前端设备布局规划,设置治超系统前端设备。佛山作为全省首批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城市,佛山市交通运输系统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前端自动监控检测设备建设工作,构建从信息采集、智能研判到案件处理的一体化科技治超系统平台,将实现全天候前端检测、数据实时传输、处罚全程信息化管理。截至目前,佛山已完成一体化科技治超系统平台建设,并在佛山一环、国省道重要桥梁及重点路段完成前端设备布点建设16处,另有30处正在紧张建设。

《条例》明确了电子称重数据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确立了非现场执法的事后查处模式,为治超处罚的强制执行提供法律支撑。根据条例,货运源头单位不传输或者不实时传输货物装载配载信息数据至治超系统,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每辆次处2万元罚款。货运源头单位出现超标装载配载并放行上路的,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不出示牌证的车辆、车辆驾驶人员装载配载的,为超限超载的货物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配载证明的,每辆次处2万元罚款。条例同时还规定,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扰乱检测秩序或逃避检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佛山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一台车超过3次,即在一年内查获它超过3次就会对营运证进行吊销,由许可部门将营运证收回,这台车就变成无营运证,当它再上路营运被查获,除了超限超载处罚外 ,也对车辆无营运资格进行处罚。

佛山是全国重要的陶瓷产业基地,此次交通新条例正式生效以后,对货运源头单位的重罚,让大家不敢轻易越线,无形间将增加运输成本。有业内人士表示,煤炭、原料运输成本增加,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利润减少。企业要生存就可能需要提高产品的出厂价格。但许多经销商对产品价格非常敏感,加上目前市场大环境不容乐观,大多数陶瓷企业不敢先涨价,担心客户丢失。7月份本就是陶瓷行业销售的淡季,能否掀起瓷砖的新一轮涨价?陶卫网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唐永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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