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卫网讯 11月3日,陶卫网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发现,10月份有30余家陶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次名单涉及9个省份,广东失信陶企多达10家,其中一陶企失信次数高达134次。
据统计,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上榜原因多为债务纠纷欠钱不还,大部分为拖欠供应商贷款、拖欠工资、拖欠员工赔偿、欠银行贷款以及拖欠融资租赁租金等,也有企业涉及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信息由各地法院发布,统计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如对名单有疑问,请咨询各地法院。)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失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原因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人民法院发现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司法拍卖的,将直接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责任编辑/唐永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