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可分别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 获得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
● 新认定为制造业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
● 新获得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5A、4A、3A级的企事业单位,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 新获得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单位(组织),可分别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15万元、10万元、5万元。
● 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且产品使用专用标识的企业,每获得一个“佛山标准”产品证书,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
● 新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每获得1类产品评估资格并开展评价服务工作的,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
● 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每项计量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
● 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3A级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6万元。
● 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