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陶瓷行业“煤改气”工作持续推进。广东省要求在用建筑陶瓷生产线今年7月1日前将全部使用天然气;山西朔州要求所有陶瓷企业10月底前全部使用天然气,否则停产整治。
广东:在用建筑陶瓷生产线7月1日前将全部使用天然气
5月26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广东省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东省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要达到70%,用气量要达到200亿立方米以上。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张瑞凤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省相关部门继续推进工业“煤改气”工作,在用建筑陶瓷生产线今年7月1日前将全部使用天然气。同时推动珠三角核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山西朔州:要求所有陶企10月底前全部使用天然气,否则停产整治
5月7日,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公开了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怀仁市和应县两地约60余家陶瓷企业(基本上是入园企业)”被投诉放弃天然气这种清洁能源,违规使用水煤气这种污染较大的燃料,造成“国家强制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形同虚设。
经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反映的“怀仁市和应县两地约60余家陶瓷企业使用水煤气”属实,反映“国家强制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形同虚设”不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1、针对怀仁市7家企业未经环评批准建设使用煤气发生炉的违法行为,已责令7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气,并拆除违法建设的煤气发生炉,拟对7家企业处以25万元罚款;针对8家陶瓷企业窑尾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排污许可的违法行为,已责令7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气,拟对这8家企业处以21万元罚款。针对1家未按规定安装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拟处罚5.6万元。2、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怀仁市市委、市政府和应县县委、县政府制定方案于2021年10月底前所有陶瓷企业使用天然气,否则停产整治。
据了解,此前,针对群众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的应县境内地砖厂和陶瓷厂使用煤气炉且气味呛人,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4月15日对使用备用煤气炉的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备用煤气炉,改烧天然气。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县正东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应县天顺陶瓷有限公司、应县优尊陶瓷有限公司、应县富彩陶瓷有限公司、应县通胜陶瓷有限公司、应县盛福瓷业有限公司、应县新星陶瓷有限公司等7家陶企已在执法人员的督导下,于4月22日前全部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
责任编辑:汪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