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瓷资讯报讯 记者 汪蓉报道 近日据了解,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广东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首批纳入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报告企业。企业总数749家,其中,陶瓷企业294家,占39%以上。
该《实施方案》中指出,纳入报告名单的重点单位需根据自身实际排放情况报告2011-2014年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具体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共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
(附:广东省首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报告陶瓷企业名单)
此外,该《实施方案》中列出,接下来的工作安排具体为以下四个方面:
1、各市落实技术支撑单位(10月底)。各市发展改革局(委)于10月上旬前确定本市温室气体报告技术支撑单位,并做好企业名单审核、动员等相关准备工作。
2、组织开展相关培训(11月中旬)。将组织专题培训,参加人员为各市管理人员、技术支撑单位、省级核查机构,培训内容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算方法、报告核查规范、报告信息系统使用等。各市发展改革局(委)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本市企业培训。
3、组织重点单位报告(11-12月)。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电子版需通过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报送。各市发展改革局(委)12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纸质版汇总上交,纸质版应经重点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4、组织评估和第三方机构抽查(12月)。将组织对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评估并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赴现场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要求重点单位限期整改、重新报送。
(责任编辑/唐永谊)